蜀通小编给大家分享四川电力沟槽施工技术交底记录来啦

一,交底内容:
1.不得掩埋消火栓、管道闸阀、雨水口、测量标志以及各种地下管道的井盖,且不得防碍正常使用;
2.人工挖槽时,堆土高度不宜超过1.5m,且距槽口边缘不宜小于0.8m。
二,两条管道同槽施工时,沟槽开挖应满足下列条件:
1.两条同槽管道的管底高差须满足在上层管道的土基稳定,一般不能大于1m;
2.两条同槽管道的管外皮净距离须满足管道接头所需的工作量;
3.两管之间的回填应与管道两侧同时进行,回填压实度须达到标准。
三,机械挖槽须遵守下列规定:
1.挖至槽底时,应留不小于20mm厚土层用人工清底,以免振动基底土壤;
2.挖土应与支撑相互配合,就及时支撑;
3.对地下已建的各类设施,如影响施工应迁出,如无法移动时,应采取保护措施。
4.雨季施工,应尽量缩短开槽长度。雨季挖槽时,应充分考虑由于挖槽和堆土,破坏天然排水系统后,须采取措施排除地面雨水,严防雨水进入沟槽。沟槽开挖完成后,后续工序应衔接紧凑。
5.冬季施工的沟槽,宜在地面冻结前,应采取覆盖防冻措施;需开挖冻土时,应研究制定开挖方法及安 全 措施。
四、外观要求
1.严禁扰动槽底土壤,超挖部分的回填或地基处理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;
2.沟槽线形直顺,中线位置符合设计要求;
3.沟槽符合规范要求,边坡稳定,槽口无石块及危险土体;
4.槽底平整密实,不得受水浸泡或受冻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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